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盟员建议构建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4-05-0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 “三鹿”奶粉、瘦肉精、三聚氰胺、速生鸡、黄浦江死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不仅给畜牧产业带来冲击和影响,而且为食品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鉴于此,对构建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加强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逐步建立畜禽养殖标准化体系,重点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建设,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建设单位给予专项补贴,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推行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强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求所有畜禽养殖场建立完善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记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管理以及使用等信息,确保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和可追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议加强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管理体制改革,建议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调整,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等及时划转到位,逐步建立市县两级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实现屠宰管理职能的有序衔接;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审核清理工作,从严把关,坚决关停不符合标准的场点;加强动物检疫队伍建设,配备、配足符合法律规定的动物检疫人员,严格实施同步检疫,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建立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制定屠宰加工、肉品配送、终端销售等相关环节流程标准,支持屠宰企业实施冷链生产、配送和销售,明确屠宰加工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形成企业规范经营、行业严格自律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建议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期以来,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主要依靠就地深埋、深井化制、简易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由于受环保、养殖安全、处理成本等因素影响,难以广泛推广应用。为此,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病死动物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及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体系,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病死畜禽流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余海峰(常州民盟机关三支部主委,常州农委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办单位:常州民盟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A座3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