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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发布日期:2014-11-10

2014年11月4日下午,江苏省委中心组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南京举行学习报告会,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报告会由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来明应邀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民盟金坛市委副主委姚锁生在金坛分会场收听收看。

张主任参与《决定》起草工作,长期从事政策研究,他结合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实际,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着重围绕如何深入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任务和举措等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如大鹏之两翼,将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罗志军强调,要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全面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有序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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