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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常州市委员会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及填报说明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部门收支预算

   中国民主同盟常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民主党派市委机关,主要职责除了日常事务,还包括各项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活动(如调研等)、社会服务工作(如送教、送医下乡、送春联进社区、进监帮教等)、统战部组织的同心实践活动、民主党派自身活动(如组织发展新成员、基层支部活动)等。

1、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带领和引导全市民盟盟员围绕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思想建设:引导全市民盟盟员进一步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决心和信心,积极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和“同心”实践活动。

3、组织建设:按照《民盟章程》和相关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发展适应新时期履职要求的高素质盟员;做好市本级和下属基层委员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骨干盟员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

4、社会服务工作:按照民盟江苏省委和市委统战部的工作部署,根据本党派优势和实际,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5、承担上级组织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以及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1、内设机构:民盟常州市委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处、宣传调研处、社会服务处。

2、人员编制:民盟常州市委现有编制14+1个,人社局批准的社会化用工名额1个。实有编制10+1名,社会化用工1名。

   中国民主同盟常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常州民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纪念民盟江苏省委成立60周年、民盟常州市委成立65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重点抓好民盟市委和部分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建设新江苏常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从常州民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一)着力抓好思想宣传。全市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按照《民盟江苏省委关于加强思想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以及目标任务,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履职实践,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贡献力量。按照中共中央统战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结合盟市委盟省委开展学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学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增进政治共识。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不断加强宣传载体建设,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全面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常州民盟志》(第二卷)、《同心故事》(第二集)(追寻公朴足迹)出版发行工作,扎实开展好李公朴遇难70周年纪念活动,学践活动阶段总结,积极参与纪念盟省委成立60周年活动

(二)协调推进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对民盟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全面推动和加强活力组织建设工作。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单位以及文化团体等的沟通联系,开阔选人视野,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和人才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注重吸收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层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持续提升基层活力和凝聚力。立足盟市委和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政协20162017换届工作实际,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政治安排等工作,为民盟的可持续发展和履行职能提供人才支撑。

(三)继续加强机关建设。继续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总体目标,科学谋划,不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切实为各项盟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夯实基础。坚持以先进文化引领机关干部,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并通过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途径,积极为机关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成长条件。大力培养求真务实、严谨细致、讲究效率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服务盟市委、服务基层、服务盟员的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机关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目标规划,积极倡导不断追求新业绩、开创新局面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常州民盟机关的创活力,提升常州民盟机关队伍新形象。

二、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民主党派基本职能作了新的概括,全市各级盟组织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功能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常州民盟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继承和发扬奔走国事、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等领域的重大问题,认真选题,精准调研,着力打造一批参政议政精品成果,为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落实献计出力。加强市际联动和与基层的互动,发挥专委会的作用,探索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对前瞻性、全局性问题加强研究,努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注重通过履职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参政议政工作创新,不断提升议政建言质量和成效。加强策划研究,认真筹备第四届常州民盟高校论坛、第四届现代农业发展论坛,积极参与第四届江苏城镇化建设以及第三届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研讨会,打造常州民盟参政议政新品牌。继续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力争在省政协和盟省委用稿,以及获得中央、省领导批示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民盟省委的评比中进入第一方阵,在市委统战部的考核评比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二)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全市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全面把握《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形式,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民主监督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民主监督性质、特点以及工作实际,拓宽发挥监督作用的渠道和途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积极主动、务实理性地开展好民主监督,要敢于提出批评反对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民主监督程序,积极推动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的协调配合,促进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认真参加政治协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民主党派新增加的一项基本职能。要在准确理解这项职能深刻内涵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政治协商能力,努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要求,在着力提高五种能力的同时,切实把提升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摆在突出位置,为参加协商提出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具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利用政治协商平台,切实做好市政协大会发言、提案等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协商会与座谈会,发挥参政议政等专门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民主党派更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市各级盟组织要正确理解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性质和意义基础上,严格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精准扶贫等重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投身各领域智力扶贫等工作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一)继续打造“光明行动”品牌项目。发挥光明系列行动的品牌效应,继续做好特殊人群帮教,对江苏洪泽、淮阴等地的教育扶持,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

(二)努力拓展社会服务新品牌。着力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培育民盟服务社会的新亮点,包括进一步提升史良法学院、清凉社区服务站和北门书屋的建设等等。

(三)稳步推进“盟员之家”建设。全市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既要自觉践行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又要贯彻对外服务社会、对内服务盟员的方针,以建设盟员之家为依托,为盟员特别是老盟员、困难盟员开展法律、医疗、文化等系列化、综合性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盟员的认可,进而增强民盟的影响力、凝聚力召唤力。

中国民主同盟常州市委员会收支预算表及填报说明

1.收入预算填报口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确定数字填列,收入预算的资金来源按照《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规定的口径填列。

1)上年(结转)结余。无。

2)财政拨款。2016年度由财政拨款2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9.08万元(其中项目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33万元,参政议政工作12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56.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

3)非税收入。无。

4)其他资金。无。

2.支出预算填报口径

1)功能分类。根据部门预算支出所列功能分类款级科目填列。2016年度由财政拨款2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9.08万元(其中项目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33万元,参政议政工作12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56.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

2)经济分类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107.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共19.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共80.83万元。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包括政策性项目、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共78.33万元。

二、“三公”等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度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本单位有公务用车两辆,2016年预算经费为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预算经费为6.77万元。

(四)会议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6年预算为4.1万元。

(五)培训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2016年预算为13.87万元。

2016年度“三公”等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度“三公”等经费预算经费总额28.74万元,比2015年度“三公”等经费预算经费总额30.53万元减少了1.79万元,同比降低5.86%

1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4.1万元。2015年度预算为5.5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降低25.45%,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有效控制接待规模,减少接待次数,压缩接待标准。

2、制定2016年预算之时本单位尚有公务用车2辆,经费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不变。

3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77万元,2015年度预算数为6.91万元,减少0.14万元,降低2.03%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有效控制接待规模,减少接待次数,压缩接待标准。

4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数为13.87万元,2015年度培训费预算数为14.12万元,减少0.25万元,降低1.77%,原因是执行培训费管理规定,减少住宿、用餐费用。


16年预算公开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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