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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人行道占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5-12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人行道顾名思义是为行人准备的,是方便行人、专门走行人的,人行道的管理更是以人为本、保障交通安全的体现,也是一个城市文明和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

但我市目前人行道存在很大不规范情况。出现很大乱象,有些“人行道已消失”,已被占有。有些人行道被店面、摊贩占用,变成营业赚钱场所;有些人行道变成了停车场;有些人行道被货物等堆积,变成了“仓库”;有些人行道被某些单位或个人圈占,拉起栏杆,变成他们私家的停车点。还有的汽车、电动车等直接在人行道上行驶,给行人造成很大威胁。而且这些人行道上的盲人通道统统不起作用,盲人无路可走。

人行道被占用,迫使行人只好走到道路上,行人在道路上就是弱者,很容易发生危险,更可怕的是,我市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渐渐的养成一种很不好的习惯(习惯成自然):就是不走人行道!即使到了其他城市,由于多年养成的习惯,也是走在道路上,形成一种很不文明的习惯,给我市丢脸!

我市人行道出现的这些现象不能不说是跟我市有关管理部门有摆脱不了的干系,说明这些部门没有尽到职责。

我市已可以立法,建议我市首先建立完善我市人行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整治违规的人行道设施并进行处罚。(民盟郝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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