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温情的协商 ——常州民盟召开《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协商会 |
发布日期:2024-07-15 |
立法协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地方立法工作离不开立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及努力,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广泛支持与合作。今年,民盟市委继续充分发挥智库优势,聚焦我市人大正式立法项目《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开展调研,召集民盟“智库”力量议政建言,进一步推动民主党派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地方立法。 7月11日下午,民盟常州市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在市政协民盟界别委员工作室——常州民盟北门书屋召开立法协商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常州市委主委许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赵正斌受邀出席活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等部门领导专家,盟内养老和法律方面专家,以及民盟界别的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民盟课题组成员和民盟市委机关同志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 市民政局局长钱旭健从《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主要依据、起草思路和主要内容特色等方面,全面介绍了条例起草和修订的具体情况。 6位盟员围绕《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分别建言,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新北区人大代表、江苏陆周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小平:《条例》将短期托养纳入居家养老的范围,但从常州的实际情况来看,常州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普遍抗风险能力较低,并不是所有的居家服务机构都适合提供短期托养这种集中居住业务。建议针对短期托养,增加服务机构的资质标准、服务期限和购买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市政协委员、江苏观典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达波:养老行业招人难、用工难,从业人员在年龄结构、教育程度、职业道德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足,若养老从业人员出现负面情绪,波及其周边的老人,特别容易产生双方相互悲观的心理问题,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建议增加关于注重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引导、养老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疏导的条款。 市政协委员、江苏德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屠江: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同样需要保险作为基本保障,建议增加一条“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鼓励养老服务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抗风险水平”。 民盟盟员、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医疗室组长王翔:人才是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学校才是培养养老专业人才主要阵地。建议增加一条“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开发康养服务类培训项目,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市人大代表、钟楼区文体旅局局长陈佳:建议引导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居家养老公益事业,增加鼓励学校社区服务人员开展公益性的社区老年人结对帮扶,获得公益积分的奖励条例,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与老年人的交流中,缓解老年人的孤独。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民盟常州市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乔璐:建议《条例》中增加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业资质鉴定的相关条款。同时增加“对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 市人大社会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领导进行现场互动。 盟员专家、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春静结合安康通的养老实践案例,对《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人才培养、居家养老行业风险防范等条款提出修订建议。 盟员专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徐琴,分析了《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体现普惠性、互助共享等亮点的条款,从居家养老环境和设施、短期托养、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智慧养老等方面提出建议。 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赵正斌用“三个融合”总结了本次活动,他说:今天的活动体现了人大立法工作和基层协商的融合,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智的融合,还体现了政府工作和党派履职的融合。他还建议人大在下一步立法过程中要注重立法评估的效果,以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养老难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用“三个心”高度评价本次活动,她说:今天的立法协商活动组织很精心,大家准备很用心,互动交流很走心。对于下一步条例的修改工作,她从8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居家养老的范围、内容研究透彻;界定清晰家庭、政府、社会的责任;细化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内容;明确养老机构准入标准和养老人员培养机制;厘清医养结合各方面的关系;明确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地方立法务必要体现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刘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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