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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员会简史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于民国30年(1941年)3月在重庆秘密成立。原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民国33年(1944年)9月改称为中国民主同盟。
民国35年(1946年)5月,国民党政府由重庆迁回南京,民盟总部也同时迁来南京,南京成为民盟活动的中心地区。民盟总部以陶行知为首的迁京委员会同时还兼负筹建民盟南京支部的任务。民国35年(1946年)7月,民盟总部决定成立民盟南京市支部筹备委员会,民国36年(1947年)2月,民盟总部又决定将南京市支部筹备委员会改为南京市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民国37年(1948年)10月,改为民盟南京市临时工作委员会。至南京解放前夕,南京市民盟共有20多个基层组织,成员近200人。除南京外,建国前,江苏地区有民盟成员的还有徐州3人,苏州10人,无锡6人,常州3人。这些民盟组织和成员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民主运动,以各种方式迎接解放战争的胜利。如民国36年(1947年),中央大学的民盟成员在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下,积极支持和参与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五二0”学生运动。民国36年(1947年)10月28日,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 11月6日,民盟总部被迫宣布解散,南京和江苏地区的民盟组织和成员转入地下坚持斗争,在中共地下组织的领导下,继续支援解放战争,为迎接胜利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为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京、苏州、常州、无锡及徐州等地的民盟组织和成员在当地的中共组织领导下,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行动准则,以作一名“政治战士”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加强思想改造,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科教文化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1955年12月,在南京成立了民盟江苏省支部筹委会,并由民盟总部通知自1956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民盟组织与省筹委会建立关系。1956年8月,民盟江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后,正式建立了民盟江苏省委员会。自建国后到1957年反右派斗争前的几年中,江苏民盟在中共正确路线指引下,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组织发展也比较顺利,成员从建国初期的155人至   1957年已增加到1727人,增加近11倍。1957年 6月开始的反右派斗争发生严重扩大化错误,使江苏民盟在前进的过程中遭到了一次严重的挫折,不仅领导层和成员中有不少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而且整个组织也被作为资产阶级政党来进行批判。民盟的正常组织发展被批判为“招兵买马”“扩充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本”。反右派斗争后,民盟组织停止发展20多年,成员逐渐减少,到1979年8月,全省盟员还剩1291人,比反右派斗争前减少了436人,民盟组织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江苏民盟各级组织和 1500余名成员被迫停止活动达11年之久。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但由于“两个凡是”的“左”倾思想没有清除,统一战线只能在徘徊中前进。1977年,江苏省民盟开始恢复活动, 197 8年底,各市民盟组织相继恢复了活动, 1979年底各基层组织也恢复了活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指导思想上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拨乱反正,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一战线工作才出现了勃勃生机,江苏民盟的工作也走上了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正确轨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指导和帮助下,民盟江苏省委继承和发扬民盟光荣传统,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2012年6月,民盟江苏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大会号召,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争先创优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创江苏民盟工作新局面,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盟江苏省委历任主委有陈敏之、陈中凡、戴树和、金忠青。现任主委曹卫星。
截止到2012年12月底,盟员总人数为14679人。现有全国人大代表6人,全国政协委员6人;省人大代表17人,省政协委员50人;地级市人大代表74人,地级市政协委员354人;政府厅局级以上实职干部4人;两院院士2人;高等院校校(院)级领导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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