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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人士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在药品包装增加盲文

发布日期:2014-05-06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据报道,欧盟已于2004年通过法规明确了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药品标签及说明书的具体标注方法,并于2009年修订了相关指南,以确保各项规定有效落实。美国于2012年颁布了相关法案,成立工作组通过1年时间建立工作指南,以确保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的用药安全。然而,我国始终没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企业在药品包装盒上加印盲文标志和说明。

   视觉障碍人群无法直接从普通药品包装上获取信息,没有盲文的支持,他们用什么药,怎么用药会产生很大问题。为药品包装加印盲文是对视觉障碍人群的关怀,但这一举措却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是国内药品包装对印刷盲文并没有相关的标准可循,行业内部在这一区域也是空白,这给包装注册带来困难;其次是加印盲文给企业增加了生产成本,包装也需要重新设计、审批、注册,手续繁琐;最后是盲文的标准化、辨识度等问题,需要反复核对,确认验证。

   民盟常州市委组织处干部朱叶琳认为,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法律,为药品包装确定标准,从而奠定法律基础。一是要制定药品包装的相关政策,从视觉障碍人群实际用药特点出发,重点关注口服、外用类药品,把常用药、医保目录类药品作为优先重点关注的品种;二是要统筹协调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药品经营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增加、改进盲文包装提供绿色服务,把盲人用药安全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当中;三是要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可以给提供盲文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减免税收,在药品定价、招标采购、优先进入药品目录等方面进行支持,以此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到这一爱心事业中来。(朱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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