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内容

针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4-05-06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切中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关键,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为此提出几条建 议:

   1.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市场

职业教育不是选拔性、淘汰性的精英教育,而是“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的教育, 应该实施更加开放、透明、公正的招生政策。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规范职业学校的招生行为,职业学校的招生情况一律在网上公布,学生家长可以充分了解,自由选择,网上报名,登记入学;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及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影响学生、家长的选择。职业学校不准印制任何宣传资料,不准进行任何与招生有关的公关活动。这样既改变了现在乱象丛生的招生行为,又节省了职业学校大量宝贵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2.改善职校学生就业环境

政府应规范劳动力运行市场,贯彻落实劳动准入制度,增加市场执法力度,整顿各种所有制企业用人不规范现象,增加职业学校持证毕业生的就业晋升机会;提高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薪酬待遇,提升高素质劳动者的社会地位等,逐步在社会形成崇尚技术型、技能型、操作型的人才的良好风气,彻底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让大批土生土长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家乡。

   3.形成校企合作共育机制

政府可以用有关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与职业学校共同承担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责任和义务,并同时给予参与的企事业单位政策或税收上的优惠,使职业学校的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半工半读、订单培养、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下企业顶岗等改革措施能切实落到实处,彻底改变校企合作学校“一头热”的不正常现状。

(民盟常州旅游商贸学校支部主委 芮路一)


常州民盟 版权所有 2010-2019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A座3楼 邮编:213022 邮箱:jsczmm310@163.com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