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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我市尽快整顿“阳光房”屋顶违章建筑

发布日期:2014-06-26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关于小区“阳光房”违建的报道频现,居民在高层楼顶加盖阳光房来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一些小区这样的违建已经超过了九成,“阳光房”已然成为最常见的违建。阳光房看似无害,实则存在重大隐患:一是“阳光房”上的建筑部件一旦掉落,将对楼下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严重威胁。江南本是多风天气,在遇到大风时,一些简易搭建极容易被吹落;二是“阳光房”对楼房结构、承重会带来一定程度破坏,也容易导致更加危险的后果;三是“阳光房”现象泛滥,会给未来的城市建设、拆迁等工作带来不小阻碍。从目前来看,“阳光房”之所以难以解决有两方面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阳光房”的整顿涉及到社区、物业、城管、房管局、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执行过程中多见“踢皮球”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阳光房”的业主抵触,包括回避执法人员、拒绝整改等等。

建议我市政府本着执政为民的原则,尽快重视“阳光房”现象:一是提前介入杜绝源头,禁止任何新小区内建造“阳光房”;二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城管、房管、规划、社区、物业联动,不得互相推诿;三是举报必查,违规必究。只有接到举报,并且证实的,就必须进行整顿;四是建立管控机制。如果业主拒绝配合整顿,则通过规划和房管部门出具“阳光房”对整个房屋建筑构造影响的鉴定结论,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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