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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盟员建议地震带建筑要出台硬性抗震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民盟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4日凌晨3时20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旧金山湾区发生6级地震,地震造成170多人受伤,无人员死亡。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3143人受伤。这两次地震,有着相当的地震级数,两地都是人口稠密区,也都是浅源地震,两次地震中国死亡617人而美国却无一死亡。

近年来,中国一直忙于抗灾救灾,76年的唐山地震,08年的汶川地震,10年的玉树地震,13年的庐山地震,再到今年的鲁甸地震。无论我们在灾后做得多么的感天动地,但灾区可以重建,人死不可复生。日本是个人口稠密而地震更多的国家,但日本强化了建筑的安全标准,大地震来临而房屋不倒,每次地震都很少人员伤亡。我国与其每次花大力气救灾,不如在建造房屋时就做好防御。党外人士李长江建议地震带建筑要出台硬性抗震标准:(一)全面提高标准设计。目前,我国有了初步的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多个与建筑抗震设防相关的标准,组成了一个标准体系。但是,几年前制定的这些标准,已经不适应我国近年地震频繁的现状。城市建筑大部分仅能抗六级地震,如果再次发生八级地震,将再次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二)因地而异,重点突出。高标准伴随着高成本,要在全国每一个角落实现抗特大地震的愿望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在整体提高防震标准的基础上,实行重点加强,对特大城市、政治经济枢纽、地震频发带等专门设置能抗超强地震的标准。(三)标准法定,保证执行。目前我国专门针对地震的多是一些“规则”“条例”“规范”,其低法律效力必然难以得到贯彻,制定出完备的防震抗震法,用法律手段规范抗震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政策的落实。(四)政府履职,加强监管。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房产商有动力去违规甚至触犯法律,我们不能等到地震带来厄运之后再去惩罚责任人,我们需要防止伤亡的产生。这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建项目严格把关,考察房产商技术实力及建筑设计,并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管。(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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