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工作会议上,民盟律师支部盟员、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徐晋庥受聘为市立法咨询专家。 据悉,为切实做好我市立法咨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专门制定《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按照规定要求,立法咨询专家将接受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邀请,参与以下立法活动:对立法规则和年度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要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论证;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前和立法后的评估;参与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参与上级人大委托的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其他立法活动。此次共有35位法律专家受聘任立法咨询专家,徐晋庥是其中之一。(王勤) 为民主法治鼓与呼为律师事业奔与走 ——记徐晋庥律师优秀事迹 一、基本概况 徐晋庥律师 1953年1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现任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常州市)主任、一级律师。 1985年从工厂的机械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从事律师职业,先后任常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务。 在律师协会,先后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六届常务理事、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第七届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第二届(本届)副会长等职。 1993年起连续三届,担任常州市政协委员;2003年起至今,担任江苏省政协委员。 二、以政协为政治舞台,表达思想,呼唤民主,倡导法治 作为一名法律人,一名处于民主法治初创期的古老国家的公民,倡导民主,推崇法治,为民主法治奋斗终身是义不容辞的天职,这就是徐晋庥律师的职业信条。作为一名律师,不仅仅是整天围着当事人转,围着法院转,忙于案子,忙于赚钱,而是要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徐晋庥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自从1993年担任常州市政协委员开始,就决心在政协这个政治舞台上,运用通过刻苦专研自学而来的扎实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施展抱负,履行职责,为促进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为律师事业的发展而呼吁,而参与,而尽绵薄之力。 徐晋庥先后提出《重视吸纳律师参政议政、从律师中选拔一府两院领导干部的建议》、《改进和完善人民代表选举制度,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改进政协全体会议活动方式,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等提案,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实采纳了这些意见和建议。在律师参政议政方面,常州市于2003年推荐律师担任省政协委员,在当时,全省律师担任省政协委员的仅有四名。2008年,常州又首创安排一名律师担任区级政协非驻会副主席职务。而在常州市各级人大政协中安排律师人数逐年增加很快。2007年的《改进政协全体会议活动方式,促进民主政治建设》提案,直接得到常州市政协机关的采纳,从此改变了市政协大会发言以往仅限于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发言的单调状况,增加了专委会、界别小组和委员个人的发言,大大增加了政协会议的民主气氛和参政活力。一位专委会主任在大会发言时感叹说,多少年了,现在终于有我们专委会发言的机会了。该提案顺理成章地被评为了市政协优秀提案。 为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徐晋庥先后提出了《关于选择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律师税收政策和方式的建议》、《切实解决律师行业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律师制度健康有序发展》、《关于解决律师事务所改制后社保等遗留问题的建议》等省、市两级提案,对改变律师执业状况,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其中,省政协提案《切实解决律师行业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律师制度健康有序发展》,在两会期间,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记者采访后,在2010年1月28日《扬子晚报》上,发表了《把律师从“企业”中划出来》的文章,引起了社会上的积极反响和行业内的强烈共鸣。 三、以律协为娘家,为“娘家”的事业殚精竭虑,呕心沥血 徐晋庥担任省市两级律师协会职务,已有多年经历,除了为律师协会的内部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之外,以律协的名义,为争取律师行业的地位,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可谓绞尽脑汁,极尽全力。 2007年撰写了一万二千余字的论文《律师---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为律师制度建设提出了全面的建设性意见,通过常州律师论坛、江苏省律师论文评选以及中华全国律师论坛交流,产生了很大影响,甚至有的律师看了(听了)他的文章,流出了百感交集的泪水。该篇论文,徐律师运用文学语言,阐述法律专业观点,一改专业论文枯燥呆板的语文特点,确实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优秀论文,因此被省律师协会评为特别优秀论文奖。 2009年,在与常州市政法委相关领导积极沟通和争取下,市委决定要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支持律师事业发展颁发文件,并把文件的起草任务交给了市司法局,这样,徐晋庥又担当起了主要起草任务,在司法局和律协主要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八千多字的文稿完成了。最后促成了常州市委办(2011)18号文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作用的意见》的出台,对提高律师行业的地位,促进本地律师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极大地鼓舞了本地律师的信心。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对律师的税收方式。为了有效地与税务机关进行协调和磋商,徐晋庥执笔起草了《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继续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申请报告》。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律协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常州市的律师税收问题暂时得到了一个较好的处理方案。 四、以社会活动为契机,更大更广地施展才华,追求梦想 多年来,徐晋庥律师担任的社会职务几乎难以数清,最多时达二十多项。利用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徐晋庥始终围绕国家民主法治、律师事业建设这两项坚定不移的目标,尽心尽力做着并不属律师业务的“份外事”。 担任常州市机关作风建设特邀监督员时,在常州市市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徐晋庥提出的改进政府工作作风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不仅吸纳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而且还在全市开展了一项专项行动,召开了全市两千人的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提出了建立爱民、亲商、高效、廉洁政府的要求。政府领导说,徐晋庥委员的意见不仅被接受了,而且被放大了。常州电视台还作了专题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 从2009年开始,徐晋庥连续三年被常州市政法委邀请作为执法督查组成员,参与全市一年一度的对司法机关执法检查活动。作为督查组唯一一名“体制外”没有任何“官衔”的成员,在督查工作中所说的意见,如何让被检查者接受和信服,一是需要较高的社会声望,二是要高人一筹的专业知识。徐晋庥就具备了这种条件,不仅社会声誉好,而且是当地法律界公认的专家之一,因此,在检查中,检查组和被检查者均对徐晋庥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邀请律师参与对司法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直接的检查,在国内还是一种为数很少的可贵的探索,这对于创新对司法执法的监督体制是一个成功的尝试,同时,对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五、自身利益抛脑后,主业副业颠了倒 自从90年代初期开始,徐晋庥律师担任了政协委员之后,“头衔”就逐渐增多,固定的社会职务就有三个方面:政协、律协和民主党派,每一个组织中的职务均在两个以上,非固定的职务还有很多。这样,社会活动非常多,且随着知名度的增加,越来越多。徐晋庥感慨地说,“我现在副业变主业,主业变副业了,对个人收入产生了负面影响,但是想想这些社会活动还得非做好不可,因为我是作为一名律师身份参加的,代表着全体律师的形象和地位,这对于目前我们律师社会地位低下,执业环境不良的现状,其意义是何等重要啊!”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徐晋庥担任了这么多社会职务,有的级别还很高,又通过频繁的社会活动,结下了广泛的、层次较高的社会关系。但是,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利用这些社会职务和关系为自己招徕业务或搞关系办案子,以致他的“徒弟”们竟然责怪他不会利用社会资源,包括他的当事人,也表示不可理解。但是他说,“我的所有社会职务、社会声誉、社会关系,都是依靠我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派正直的人品获得的,如反过来再利用获得的社会资源为自己赚钱,这就意味着要改变自己的人品和人格,这可能吗?” 这就是一名资深老律师的品格和风范。常州市律师协会2011年9月12日 |